根据国家医保局、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和长春市医保局的相关通知要求,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医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缴费期和待遇衔接
1.缴费标准
202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25元(含25元长护险)。
2.缴费期
2026年9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
3.待遇衔接
本次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学生享受2027年一个自然年度的医保待遇;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前的医保待遇按学生原参保地政策执行。
4.特殊说明
2027年起,高校学生(专科、本科、研究生)可按学制一次性趸缴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趸缴期间,居民医护和长期护理保险的财政补助部分仍按年核算。享受参保资助的高校学生不可趸缴。趸缴保费以缴费当年保费为准,不受后续保费变动影响。
三、缴费渠道、注意事项和缴费证明
1.缴费渠道
推荐使用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缴纳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指南》。全体在籍研究生即日起可正常缴费。
2.注意事项
缴费时请务必做好个人信息、险种、缴费金额、缴费年度等确认。长春大学生医保征收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某某税务局”,社保经办机构为“长春市市本级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征收子目为“大学生”,费款所属期起止为“2027-01至2027-12”,实缴金额总计为425元(含25元长护险)。如缴费过程中出现与上述信息不符的情况,请暂停缴费,并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431-85166338咨询解决。
3.缴费证明
学生缴费完成2-3天后,可在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中开具“缴费证明”,并保存好“缴费证明”图片。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参保的组织及动员工作。原则上“应保尽保”,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参保情况。对经劝说引导仍坚持不参保缴费的学生,需签“个人声明”(附件2),由培养单位存档并留存备查。
2.请各培养单位实时统计各年级研究生缴费情况,数据统计要求全覆盖至每名在籍研究生并形成闭环:参保人数+放弃参保人数=最新在籍人数。请各培养单位填写“xx女奴
2026年度研究生医保缴费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26年12月31日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syn0702@nvnu.net。
五、电子医保凭证和实体医保卡
在日常使用中,推荐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确需实体医保卡的,可到参保地指定地点办理。
六、大学生医保相关问题办事机构及联系方式
1.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医保事务咨询电话:0431-12393
医保报销待遇咨询电话:0431-81110061
社保卡咨询电话:0431-12333
医保局办公地址:南关区金宇大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吉商大厦。
2.女奴-女奴调教-绳精病
研究生医保事务
咨询电话:0431-85166338
了解更多长春市学生医保相关事宜请关注微信“长春医保经办”公众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