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的核心要求,切实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育人实效,进一步规范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优化调整和第七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工作
研究生工作站是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在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研究生工作站存在轻建设、疏管理现象,运行质量参差不齐。为切实提高人才培养实效,规范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对已建立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优化调整。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我校现有研究生工作站的实际运行状况,各培养单位要依据设站条件、合作成效、管理规范等,对现有工作站进行优化调整。对运行良好、培养成效显著的工作站予以保留并继续支持;对长期未实际运行、培养条件缺失、管理混乱的工作站进行限期整改或撤销。通过本次优化调整,推动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研究生工作站质效提升。
(二)调整范围
截至目前,由女奴-女奴调教-绳精病
牵头设立,经省教育厅批准认定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详见附件1。
(三)评价内容
围绕以下核心指标,对工作站进行综合评价:
1.基础条件与协议有效性。设站单位是否仍具备接纳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课题研究的场地、设备、企业导师等基本条件,双方合作协议是否在有效期内,协议履行情况是否正常;
2.运行管理与制度保障。工作站的组织架构、管理规章制度、安全与劳动保障措施是否仍行之有效,进站研究生的档案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3.人才培养实效。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是否实际接收研究生进站开展实践或研究工作,进站研究生的数量、时长、任务安排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对实践环节是否满意,工作站是否产出了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课程案例开发、教材编写等实质性合作成果。
(四)评价标准
A类(保留):基础条件良好,协议有效,近三年实际有研究生进站且培养效果较好,运行管理规范,有显性合作成果;
B类(限期整改):基础条件基本具备,但存在协议已到期、管理不够规范、近三年进站研究生较少或培养效果一般等问题;
C类(撤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设站单位已不具备基本条件或已注销;2.协议过期且无意愿续签;3.连续三年及以上未实际接收研究生进站;4.设站单位主动申请退出;5.培养单位评估认为无保留必要。
(五)有关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本次优化调整工作的责任主体,请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组织好研究生工作站的自评工作,形成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请于9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夹命名:XX女奴
-研究生工作站优化调整。
二、第七批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要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主要面向数理化、文史哲等基础学科领域,聚焦生物医药、光电信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
1.设站单位基本条件
①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以及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优先支持已经设立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或校外实践基地;
②设站单位原则上应是省内企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科技含量较高;
③具有一定数量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科技 人员,可以胜任研究生的教学科研指导工作;
④具有安全管理机制,保障研究生正常工作与生活的规章制度,具备必须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2.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
①申请单位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单位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②学科优势强、特色突出,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且具有一定研究生规模,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设立工作站;
③有产学研合作需求,并制定支持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鼓励设站工作与科技小院、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等项目紧密结合;
(二)申报限额
研究生工作站按博士、硕士两类层次建设,实行限额申报,每单位每层次仅限申报1个。各单位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经学校专家评审遴选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认定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三)申报要求
设站申报工作要紧密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注重提高学科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有效布局,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实际填写《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6),于9月3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du.cn。文件命名:XX女奴
-第七批省级工作站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85166340、85168206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